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来源:三明市体育局 时间:2023-02-17 13:22

  1、火灾致命是因为有毒气体中毒,逃生时需掩盖口鼻。

  2、使用灭火器灭火时人应站在上风处。

  3、家中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建筑物着火后5分钟内救火最佳。

  5、用水灭火时,向火源处喷洒最佳。

  6、着火时不可盲目跳楼逃生,应等待救援。

  7、应记清火灾119电话,发生火灾后应第一时间拨打电话。

  8、火灾逃生时不可使用电梯,应走楼梯逃生,以免电梯故障。

  9、电器灭火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以免发生漏电危险。

  10、不可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以免耽误逃生。

  11、发现煤气泄漏应及时关闭总阀门,并开窗通风。

  12、不要使用明火照明,使用明火时须有人照看。

  13、不可在公共场所或明火危险场所吸烟。

  14、室内装修时,不使用较易燃烧材料。

  15、当发现火灾隐患时,需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向消防部门求助。

  16、不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灾的发生。

  17、若门窗被堵无法逃生,应躲在屋内,等待救援。

  18、家庭用电需及时检查老化电路,不可超负荷接线。

  19、救火时不可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大火势。

  20、家庭成员需每人都掌握逃生路线及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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