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老体协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体育局 时间:2018-07-20 17:53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老体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三明市老体协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老体协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国家体育工作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增强老年体质,实现老有所乐。

  ㈡组织老体协成员参加学习,把各级老体协办成与时俱进的学习型组织,既学政治理论,又学健身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㈢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和指导广大老年人开展康乐性质的体育活动,举办老年人体育竞赛和展示。

  ㈣重视对老年体育科学研究,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老年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㈤制定基层老年体协组织发展规划,不断扩大老年人体育人口,做好对基层老体协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㈥加强各级老体协班子建设,使老体协工作面向群众,服务基层。

  ㈦坚持财政为主、社会资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以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搞好老年体育设施建设,以适应老年人集体活动的需要。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老体协包括3个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老体协

财政全额拨款

5人

4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市老体协部门主要任务是: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格局,以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为抓手,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创新发展,强化基层组织、骨干队伍、场地设施建设,各基层老体协活动丰富,地区之间互动加强,全市老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营造氛围,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三明市老体协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成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老体工作实际,贯穿全年工作。在年会和半年现场会上,专门要求各级老体协按照年度活动计划举办各种活动外,要以“喜迎党的十九大、庆祝党的十九大”为主题,与各个节假日活动挂钩,开展一些小型多样的交流展示活动,展示各级老体协“喜迎党的十九大”的心情。全市各级老体协按要求纷纷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老体协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大型展演活动8场,组织各类健身展示活动30余场。

  二、强化调研,着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文件精神。

  市委杜源生书记、余红胜市长先后就市老年体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重视老龄工作,在组织健全、经费保障、场地设施建设以及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工作等方面予以更大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三明市老体协由刘鑫主席带队,一年来,先后深入12个县(市、区)调研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通过实地调研,与相关县、乡领导沟通协调,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解决部分县经费不足、“康乐家园”创建举措、辅导站办公场所、人员等问题。将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乡(镇)、村(居)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推动各级、各部门将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给予支持、强力推动。将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老龄、妇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一同布置,共同推进。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老体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市本级从2014年预算安排各项经费47.01万元逐年递增至 80.84万元;体彩公益金用于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从每年20万元增加到30万元。同时,对举办各类大型老年人体育健身展示交流活动给予专项经费保障。

  三、创新方式,推动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工作深入开展。

  为加快推进“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工作,7月4日,三明市老体协在沙县专门召开全市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工作现场会,授牌表彰100个市级“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市、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将“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创建工作列入老龄、妇女、文化、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中,纳入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全市各县(市、区)基本成立了(除明溪县外)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康乐家园”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县直部门任成员单位,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同时,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创建“康乐家园”工作实施方案,按2020年底达到80%创建率的要求,逐年分解确定任务数。大田县、清流县、三元区还将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乡(镇)、村(居)为民办实事项目或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二是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市、县党委、政府加大对“康乐家园”创建工作的扶持力度,大部分县(市、区)实现了对获得省、市授牌创建单位的资金补助,通过资金扶持,有效地提升了“康乐家园”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覆盖面。

  三是创建方式不断创新。市、县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党委、政府工作层面,持续推进。将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建设幸福养老院等载体相结合,与各地实际、村情民情相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本地老年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创建方式,成效明显。

  四、突出常态,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培训和交流展示。

  三明市老体协创新老年体育活动发展方式,着力推进 “三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城区与乡村相结合,健身项目创新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延伸服务网络、强化队伍建设”,老年人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

  一是常态化开展各类交流展示及大型展演活动。今年三明市老体协按照年初计划安排,先后举办全市60岁组老年人乒乓球全运会选拔赛、中国柔力球公开赛(三明站)、第十一套健身球操交流展示、“快乐舞步”有氧行进健身操大展演、三明市首届老年人智力运动会、全市老年人女子气排球交流展示等6项全市性交流展示活动。其中,中国柔力球公开赛(三明站)有来自全国各地及新加坡共52支队伍,630余名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参赛。三明市各参赛队伍及个人成绩喜人,有5支代表队获规定套路(A类)一等奖,1支代表队获规定套路(B类)一等奖,2支代表队获规定套路(C类)一等奖。尤溪县苏杰、李传美获双人自编套路第一名;永安市林雪梅获单人自编套路第一名。“快乐舞步”有氧行进健身操大展演,有来自市区各社区、企事业单位28支健身操队伍,800多名健身队员参加,气势磅礴, 场面蔚为壮观。同时,推动各县(市、区)老体协将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创新与当地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红色文化等结合开展,提高健身锻炼的多样性、趣味性,满足老年朋友的不同需求,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的传承和普及发展。

  二是更加重视骨干队伍建设。今年初,为举办中国柔力球公开赛(三明站)活动,三明市老体协先期引入了全国柔力球奥博隆大篷车公益惠民万里行(三明站)活动,开展全市柔力球培训,140多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柔力球技能和水平。同时,先后组织举办了健身按摩球韵律操、第八套快乐舞步行进健身操、门球、第七套健身秧歌、高智尔球(WISE球)运动、地掷球等6个全市性健身辅导员培训班,培训各级辅导员500多人(次)。全市各级老体协积极发挥健身指导站现有网络优势,持续抓好乡镇、村(社区)一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大乡村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推广广场舞、太极拳(剑)、有氧行进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一年来,全市完成辅导员培训(含市本级)2500多人(次)。

  三是积极参加全国、省级各类比赛获佳绩。组队参与各级、各类交流展示活动,屡获佳绩,硕果累累:组队代表福建省参加第三届全国老健会健身气功交流活动,在八段锦、引导养生十二法的团体赛及个人赛中,获得2个团体、 8个个人优胜奖的好成绩,其中八段锦获第一名的佳绩;组队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老年人健身功气球交流大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一;组队参加在湖北省宜都市举行的中国柔力球公开赛总决赛荣获三等奖;组队参加全省台球(斯诺克)项目交流活动,获个人优胜奖;组队参加全省老年人健身秧歌总展示获团体优胜奖。三明市老体协也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在全省“星泰安杯”有氧行进健身操乡村行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五、完善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老体协组织建设深入基层。根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6年,全市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体协)2255个,会员28.4万人,其中,乡镇(街道)老年体育协会152个、村(居)老年体育协会1898个,在老体协组织的带动下,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不断增加,活动开展不断延伸到乡镇、村(居)。如将乐县、永安市辅导站选派健身指导员深入乡镇培训村级辅导员。泰宁县采用城乡结对子的形式,让健身辅导员走进乡村培训骨干队伍,带动农村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是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日益完善。市区及12个县(市、区)均建设了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大部分县(市)已建成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所有大型综合性场馆实现部分时段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综合性公园、晨晚练点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目前,全市共有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室)2320 个、20人以上的纳凉点2403处。宁化县着力加强场地设施建设,两年来,先后新建了气排球馆、门球场和地掷球场,并着手将博物馆改建成县老体协乒乓球馆、健身排练厅和棋牌室。

  三是老年体育项目不断创新推广。我市成立市、县两级老体协健身指导站,各乡镇(街道)设立健身指导点,目前全市建立各级健身辅导站(点)1043个,健身辅导员4924人。各级健身辅导员重点推广如太极拳(剑)、广场舞、健身气功、柔力球、门球、气排球、地掷球、有氧行进操等适合中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广场舞、健身腰鼓、柔力球等健身项目已延伸到村(社区)一级。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全市各级老体协共组织开展各类交流展示活动400多场次。

  六、宣传引导,大力营造良好的老年体育工作和敬老爱老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本地媒体资源,与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活动宣传,不断扩大老年体育工作影响力。同时,不断加大《福建老年报》、省老体协刊物、网站的信息报送量,完成《福建老年报》三明市老体协专版,《福建老年报》刊发数量持续增多,各级媒体播发信息量不断提升。二是抓好三明市老体协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设,今年再次对网站进行改版,将网站信息内容与公众号捆绑发布,方便老年朋友用手机阅读信息,截止11月底,已发布稿件500多条,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积极评价。三是《老年科学健身》刊物进行改版,增加印发数量,对每个获得省市表彰“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单位免费赠送1本,加大刊物容量,提高刊物质量,目前已刊发3期。四是办好“康乐大讲堂”。“康乐大讲堂”是老体协增强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平台。4月25日,三明市老体协与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联合成功举办了2017年首期“康乐大讲堂”为老年人解读《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2月18日举办了第二期“康乐大讲堂”,邀请三明市委党的十九大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科社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陈锦琪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老体协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5.97万元,本年收入133.09万元,本年支出129.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08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3.0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85万元,增长7.9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7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45万元。

  (二)2017年支出129.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39万元,增长10.5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5万元,公用支出2.77万元。

  2.项目支出94.4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6.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86.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4  万元,增长3.0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0  万元,增长6.41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的提高。

  (三)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9.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96.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3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96.65%。主要原因是用于市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全市柔力球辅导员培训。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75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 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89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万元,同比增长4.44%。具体情况如下:(一)无因公出国(境)费。(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和33.04%,主要是: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二是汽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三)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活动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3批次、接待总10人数。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2.54%,主要是:来客减少及规范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三明市老体协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体育工作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老体协成员学习政治理论及健身知识。组织和指导广大老年人开展康乐性质的体育活动,举办老年人体育竞赛和展示。重视对老年体育科学研究,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加强各级老体协班子建设,制定基层老年体协组织发展规划。坚持财政为主、社会资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以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明市老体协性质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人员编制为5人,2017年12月实有人数4人。

  2、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加强老年人健身辅导员培养,普及健身知识,开展科学健身活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健身服务体系,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体育休闲服务。加快老年健身设施建设,依托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及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城市空置场所和旧办公楼、学校、礼堂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引导基层敬老院、幸福院配套健身体育健身场所与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支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到2020年,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区)、90%乡镇(街道)、70%建制村(居委会)和70%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到2020年底,100%的街道和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村(居)老体协建会率达到98%;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口达到65%以上;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

  3、预算情况。2017年三明市老体协收入预算为83.69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77.68 万元、原纳入预算外管理资金1.5万元、其他收入2.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8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9 万元,公用支出 2.54万元,项目支出 51.5  万元。

  4、决算情况。2017年市老体协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5.97万元,本年收入133.09万元,本年支出1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2万元,项目支出94.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08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经市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从部门预算中安排市老体协部门经费51.5元。业务费主要包括:26.50万元用于开展三明市老年人体育工作支出,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金,23万元老年人活动经费用于举办活动和分、站点活动支出。总目标是加快老年体育事业发展,到2020年,90%的街道和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村(居)老体协建会率达到100%;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口达到65%;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80%。阶段性目标是加快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保证老年人体育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省、市级各项比赛任务。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省老体协、市体育局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2017年三明市老体协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三明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进老龄工作、老年体育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发展老年体育事业营造更好环境和条件。一年来,以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为抓手,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创新发展,全市共有省级授牌“康乐家园”62个,市级授牌“康乐家园”200个,县级“康乐家园”423个。强化基层组织、骨干队伍、场地设施建设,各基层老体协活动丰富,地区之间互动加强,去年,组织开展6项全市性交流展示活动,全市完成辅导员培训(含市本级)2500多人(次)。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老年人活动经费部门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行政事业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资金使用合规性检查,采用活动执行满意度现场调查、查看各类活动执行情况等获取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三明市老年人活动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26.50万元用于开展三明市老年人体育工作支出,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金,23万元老年人活动经费用于举办活动和分、站点活动支出。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开展举办各类活动16次,活动人数达万人以上,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4、产出质量目标:2017年活动执行满意度标准满意度达90%以上,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5、效益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完成各类活动数量目标,使老人老有所养,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四、存在问题

  1、老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欠缺。全市场地整体建设规模与城乡发展和老龄化态势不相适应,场地不足问题突出。

  2、经费有限,开展的活动项目也有限。由于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预算投入仍然不足,活动经费仅够开展一些常规性培训、活动,开展一些大型展示需要多方筹措,开展难度大。

  3、“康乐家园”创建工作进度偏慢。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的一项重大决策。当前,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是老体协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仅靠老体协一家来推动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对“康乐家园”创建总体扶持力度不大,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创建工作总体推进较慢,要真正达到2020年80%创建目标有难度。

  4、工作进展不平衡,且差距较大。工作开展差异性明显,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是乡(镇)、村级基础设施和老年人体育辅导员队伍薄弱。

  五、有关建议

  1、加快老年健身设施建设,依托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及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城市空置场所和旧办公楼、学校、礼堂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

  2、坚持财政为主、社会资助的办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增加举办培训及活动次数,提高群众满意率,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3、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将“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创建工作列入老龄、妇女、文化、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中,纳入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一同布置,统筹推进,按2020年底达到80%行政村创建率的要求,逐年分解确定任务数。

  4、加大村一级活动场所和设置建设,将资金向乡村一线倾斜。加大乡村辅导员的培训力度,要求各县每年培训不少于100名乡村辅导员,进一步推广柔力球、太极拳(剑)、有氧行进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改变农村基层单一的健身方式,吸引更多的老年朋友特别是男同胞走出家门,加入健身团队。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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