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少体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开展少年儿童体育训练,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骨干,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少体校部门包括9个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明市少体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1 |
3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业余训练,调整项目结构,加强运动员、教练员梯队建设,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比赛,积极向上输送体育优秀苗子,加强“体教结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重点选拔优秀体育苗子。
(二)加强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组织参加省年度赛。
(四)做好新校区建设工作。
(五)迎接2018年省运会做好运动员选拔参赛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42.57万元,本年收入1539.37万元,本年支出2014.8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7.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07万元。
(一)2017年收入1539.3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9.52万元,下降6.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82.4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68.8万元。
2.事业收入205.26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45.3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6.4万元。
(二)2017年支出2014.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99.18万元,增长32.9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01.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2.71万元,公用支出135.93万元。
2.项目支出913.83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49.53%,具体情况如;
(一)行政运行84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143.57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搬迁新校址公用经费增加。
(二)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8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7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增加经费。
(三)中专教育支出;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增加经费。
(四)其他教育支出;10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09.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增加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1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 工资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13.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9万元,增长101.8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体彩公益金支出;413.9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8.9万元,增长101.89%。主要原因是。是新校区搬迁项目支出添置设备设施政府采购已结算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8.33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
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
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4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万元,同比下降39.79%。具体情况如下:(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持平。(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少体校成立于1973年,学校十分注重体育人才的全面发展,提供多元化教育,坚持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相结合的办学原则。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出优秀运动员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先后有4人在世界大赛上获得14枚金牌。特别是邓薇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获得女子举重63kg级冠军并打破挺举世界记录。由于成绩突出,2013年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3—2016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6年学校又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周期“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7年,学校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被三明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学校也连年被评为三明市梅列区“文明学校”、“平安校园”。
1﹑单位职能:
⑴学校秉承“立德树人,文训并重,培养和输送高质量体育后备人才”的办学方针,并以创办体育运动学校为目标,努力为三明竞技体育做出更大贡献。
⑵ 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⑶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⑷组织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校园文化,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明市少体校性质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设有9个处室(办公室、训练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综治文明、后勤保障处、团委、医务),现有编制41人,实有人数34人,退休人数10人。
2﹑事业发展规划:
⑴发现、培养、输送更多的国际性比赛、全国性比赛选手;学校培养输送了像邓薇、刘成、叶兵、张杰、黄存光、葛曼棋、乐慧琳等一批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亚运冠军、全运冠军和优秀奥运选手。其中邓薇、刘成、叶兵、张杰为世界冠军,4人在世界大赛上获得14枚金牌。特别是邓薇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获得女子举重63kg级冠军并打破挺举世界记录。此外,邓薇、刘成、葛曼棋、叶兵、乐慧琳、黄存光、张容等优秀运动员为学校斩获2017第13届全运会5金2银4铜。
⑵继续确保国家级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年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3—2016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6年学校又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周期“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⑶逐步实现体育运动学校创办的目标。
3﹑预算情况: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部门预算总收入7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2.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2.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713.6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1 万元,公用支出 15.62 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4、决算情况: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年初结转和结余 342.57 万元,本年收入为1539.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7.01万元,本年支出为 20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04万元,项目支出913.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4.07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12万元。
2﹑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所包括的项目;训练比赛经费7万元;日常训练器材费4万元;场地维修费1万元。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为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其使用范围为;组织参加省年度锦标赛(举重,游泳,羽毛球,皮划艇,跆拳道,射击,田径,网球)等10项年度赛事活动。并做好年度训练器材购置计划;具体项目(身体素质训练器材﹑田径跑跳钉鞋﹑举重鞋、衣裳、胶带﹑射击靶纸﹑游泳衣、裤、镜﹑羽毛球拍、球﹑皮划赛艇零配件﹑网球拍、球、跆拳道服)。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持续开展训练比赛,提高我校训练水平及文化教学质量,为奥运会世界冠军培养人才,完成省赛各项比赛任务,对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年初总预算为12万元,用于训练比赛,日常训练器材,场地维修费,实际下达经费为12万元。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少体校部门业务费投入有利体育事业的发展,为实现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新的突破,为奥运会世界冠军培养人才,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没有调整,按照年初计划进行。通过对比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是否相对应判断目标管理合理性;通过考核评议判断,基本完成了年内计划目标,成本控制率达98%,有效控制项目支出成本。未超出年初预算。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万元,总投入12万元,资金到位12万元,实际使用12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训练比赛经费7万元,日常训练器材费4万元,场地维修费1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我校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核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报销手续,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规定。资金使用审批规范手续完整,2017年项目资金使用做到按照年度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到位100%,项目总金额12万元,实际支出1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选用的评价指
标和评价方法以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现场核验、查看2017年度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方法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投入选用时效情况、目标管理、资金落实;过程选用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产出与效益选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评价指标,以最低成本法为评价方法,对2017年度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三明市少体校部门业务费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12万元部门业务费用于训练比赛支出7万元。日常训练器材费4万元,场地维修费1万元,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开展省年度锦标赛十次,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10次。目标完成100%。2017年度锦标赛女子举重团体第一名,2017年福建省激流回旋锦标赛团体第一名。
4、产出质量目标:2017年完成省年度锦标赛任务并获举重团体和激流回旋团体两项第一名。
5、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保障我校训练比赛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新的突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6、生态效益目标: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学生及家长满意率90%,目标完成率90%。
四、存在问题
1.由于各地市发展不平衡,我校训练、比赛器材较滞后,目前其他各地市的比赛器材均采用进口或最新款式的,更新快。但我校的器材在逐步配备,差距仍较大。
2. 年度竞赛资金较紧,对运动员外出比赛产生不利影响。
3、学校取得重大优异成绩,宣传力度不够,缺少宣传平台。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应加大对我校训练、比赛器材的投入,尤其皮划赛艇等项目应根据竞赛要求及时更换训练器材。
2.我校运动员300余人,每年外出省赛资金明显不足。除上述器材投入外,应该加大对参赛运动员营养、交通、住宿、伤病等资金的投入,以免影响运动员竞赛成绩。
3.应加强对我校大赛成绩的宣传力度,出台有效政策,提高选拔优秀体育苗子的到校率。目前我校虽然训练条件大大改善,但由于社会、家长对学校认识不足,影响选拔力度,从而影响竞赛成绩。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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