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和经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运动项目的各种培训。
(一)负责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和经营。
(二)组织全民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三)组织培训各项体育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和经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运动项目的各种培训。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负责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和经营。
(二)组织全民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三)组织培训各项体育活动。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7.38万元,本年收入218.88万元,本年支出256.8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万元。
(一)2017年收入218.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5.13万元,减少1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6.0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4.4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6.91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52万元。
(二)2017年支出256.8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6万元,增长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0.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5.51万元,公用支出4.52万元。
2.项目支出96.8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6.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0.37万元,增长8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项级科目)11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9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外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归入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6年属于预算外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运动项目管理(项级科目)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9.7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2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万元,同比增长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和2%,主要是:公务用车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体育行业标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组织举办全市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运动竞赛;承办各项体育比赛活动。
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为财政核拨行政单位,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办公室、群体科)编制数4人,2017年12月实有人数为4人。
2、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为宗旨,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与三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市本级、县(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自然村)五级公共体育设施;逐步建成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管理有序、服务规范、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增强我市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创建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运行机制。
3、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收入预算为1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万元,公用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59.74万元。
4、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47.38万元,收入决算为21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3万元,项目支出96.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费59.74万元。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部门业务费为财政一般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各场馆开放运动场所,包括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气排球馆及游泳馆等。目的是加快体育事业发展,促进更多的民众投身于健身活动中来。体育部门业务费的投入促进了群众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基本需求,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没有调整,按照年初计划进行。通过对比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是否相对应判断目标管理合理性;通过考核评议判断,基本完成了年内计划目标,成本控制率达100%,有效控制项目支出成本。未超出年初预算。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59.74万元,资金到位59.74万元,实际使用59.7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水电费30.7万元,税费11.8万元,维修费17.24万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现场核验、查看2017年度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方法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对2017年度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费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部门业务费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59.74万元部门业务费用于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支出59.74万元,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开展2项全民健身活动,受益人数300余人。受益开展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率100%。
4、产出质量目标:提高了全民健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覆盖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求。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5、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促进了群众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基本需求,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社会力量共同帮助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大了体育志愿服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全市城乡居民满意率达90%,目标完成100%。
四、存在问题
1.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人群发展不平衡。市区条件好,参与全民健身的人群日益增多,乡村地区地域偏远,锻炼人群意识不够,参与全民健身的人数少。
2.体育场地、设施滞后。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我市的健身场地、体育组织、群体活动这三者软硬件发展不平衡,锻炼人群多,场地、设施少成为主要问题。
3.全民健身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五、有关建议
1. 加大对乡村地区体育场地、设施的投入,为乡村人民创造良好的锻炼环境,提高偏远人民健身意识.
2.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的投入。通过发展体育产业,带动体育场馆建设,继续对市区健身路径进行维护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率。
3.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反映全民健身的信息、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健身范围,以微信平台、新闻、广播、报刊等多媒体形式,全方位宣传全民健身活动。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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