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闽政〔202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十三五”期间,福建省落实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省建设,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以上,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带动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城乡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生态化、网格化的“万里福道”。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城市边角地等区域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绿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支持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建设更多贴近群众的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健身运动。指导各地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卫健委、水利厅〔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逐一列出〕
(四)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一地一品、一地多品”赛事活动,扶持和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持续举办“省直机关运动会”、全省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色运动会、线上全民健身展演比赛等品牌赛事,培育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支持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联合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支持革命老区、苏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打造集红色文化、绿色理念为一体的特色体育赛事品牌。
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业余竞赛体系,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加快冰雪运动发展和普及,鼓励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冰雪运动。同时,发挥青少年冰雪项目俱乐部作用,推动“冰雪进校园”,鼓励更多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结合全运会、省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系列活动。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以及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
(五)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市、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功能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推进县(市、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鼓励发展在社区内活动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
制定优秀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政策,通过“以奖促建、以奖促律、以奖促管、以奖促育”的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民政厅、财政厅,团省委
(六)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志愿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推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积极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发居家健身课程,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推动居家健身常态化。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卫健委,团省委
(七)推动更为均衡的重点人群参与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落实全龄友好理念,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有序发展。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丰富养老健身产品和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办好福建省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广播体操,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办好福建省第九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和发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办好福建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备战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民政厅、卫健委、民族宗教厅,省总工会、妇联、残联、团省委
(八)加快更高质量的体育产业发展
加快构建以竞赛表演和健身休闲为引领,以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依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体育用品制造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培育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体育装备制造企业。支持体育企业实施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战略,提升数字化和大数据运用能力,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加快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场馆运营、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体育服务业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布局山地户外、水上、航空、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附加值高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结合福建实际,鼓励政府和社会合力引进、培育、打造1~2个国际知名品牌赛事,发展赛事经济。持续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落地一批重大项目。更好发挥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适时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提质升级,支持福州、厦门、三明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文旅厅,数字办
(九)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
深化体教融合。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培养终身运动者,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衔接与整合,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制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体育场馆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双向融合开放。
推动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工程,设立“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科学健身门诊,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和老年人群制定运动处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建设运动康复中心、老年体养中心、运动健康传播中心和运动健康实验室。成立省、市、县(市、区)体卫融合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发挥跨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持。加强运动处方师和运动防护师等人才培养,建立运动处方师工作平台,提升体卫融合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体卫融合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促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体卫融合智慧化发展。
加快体旅融合,推动山地、航空、水上、沙滩、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发改委、卫健委、文旅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
(十)营造更为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弘扬 新 时 代 体育精神,传承中国女排“坚韧不屈、永不言败”的精神,大力挖掘和宣传福建举重“卧薪尝胆、迎难而上”的精神内涵,主动讲好福建体育故事,将奥运冠军的成长故事汇编成册,在智慧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馆设立奥运冠军画廊,激励年轻一代奋力拼搏。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邀请奥运冠军、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专家开展健身气功八段锦、太极拳、广播体操等健身项目教学,倡导每个人至少学会1项体育运动。打造福建体育展览馆、闽侨体育博物馆、苏区红色体育历史博物馆、漳州·中国女排腾飞博物馆等为代表的体育精神文化平台,传播好福建体育声音,宣传好福建体育文化。实施国家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推广国家标准科学运动积分体系。以“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福建传统特色体育推广工作,推动咏春拳、八段锦、白鹤拳、龙舟、舞龙舞狮等民俗民间体育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开展具有福建特色运动项目之乡评选。积极探索闽台体育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台湾“首来族”和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及研学、棒垒球等运动项目,宋江阵、藤牌操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交流合作。加强跨省区域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文旅厅、广电局、外办、侨办,省委台港澳办,福建日报社
三、重点工程
(十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以及我省创建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部署,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经过考评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予以授牌表彰,并纳入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重点推荐名单,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扬奖励。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为抓手,推动各地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人社厅
(十二)“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提升工程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系列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促进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省(市、县)直机关运动会、职工体育文化节、全省网上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常态化、亲民化、普及化,大力开展“万里福道百万人健步行”活动,积极组织乒乓球、羽毛球、八段锦、太极拳等业余联赛,提高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实现“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化,运用融媒体一体策划,全方位推进“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每个设区市至少培育1个品牌赛事活动,全省每年至少举办系列赛事活动2000场次,参与人数超过100万人次。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省总工会
(十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的短板,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游泳健身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智能化健身设施,显著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市级重点建设健身步道、口袋体育公园,县级以下重点建设群众身边的社区运动角、多功能运动场、三人篮球场、小型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路径等项目,打造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不少于100个,基本实现县(市、区)智慧体育公园全覆盖。新建沿河步道、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不少于3500公里,实现全省“万里福道”目标。新建游泳健身场地不少于240个,平均每万人超过0.45个。新建社会足球场不少于40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超过0.9块。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2000个,新增智慧健身设施200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30个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1000个。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教育厅、林业局
(十四)全民健身数字化工程
发挥我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势,着力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化、数字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身份证”信息库,实现公共体育场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场地使用、赛事培训、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数字办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推动出台《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抓实全民健身重点工作,一项一项分解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责任单位: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
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引导各地优化土地利用,梳理盘活城市闲置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体育局、住建厅、财政厅
(十七)壮大人才队伍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人社厅
(十八)强化安全监管
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和应急、消防安全等要求。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化管理,落实赛事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
附件:1.“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2.“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重点项目任务表
附件1
“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1 |
智慧体育公园 |
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不少于100个,到2025年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
2 |
游泳健身场地 |
新建游泳健身场地不少于240个,到2025年实现平均每万人拥有游泳健身场地超过0.45个,其中到2022年至少新建65个。 |
3 |
健身步道 |
新建沿河步道、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不少于3500公里,到2025年实现“万里福道目标”,其中到2022年至少新建1420公里。 |
4 |
“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赛事活动 |
全省每年至少举办系列赛事活动2000场次,参与人数超过100万人次,其中2022年举办赛事活动不少于2600场次。 |
5 |
品牌赛事活动 |
支持开展“一地一品、一地多品”赛事活动,每个设区市至少培育1个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重点打造“万里福道百万人健步行”品牌活动。 |
6 |
社区(乡村)体育联赛 |
举办省、市、县三级社区(乡村)体育联赛,重点开展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气功八段锦、太极拳等比赛项目,在基层营造浓厚的健身氛围。 |
7 |
“三大球”业余联赛体系 |
举办足球、篮球、排球业余联赛,到2025年,建立足球、篮球省、市、县三级业余联赛体系,以及排球省、市两级业余联赛体系。 |
8 |
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行动 |
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四地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持续举办“运动处方师”培训班,“十四五”期间培养不少于300名会开运动处方的“医生”。 |
附件2
“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重点项目任务表
序 号 |
地市 |
健身步道 (公里) |
游泳场地 (个) |
||
2022年底 目标 |
2025年底 目标 |
2022年底 目标 |
2025年底 目标 |
||
1 |
福州 |
400 |
1000 |
11 |
32 |
2 |
厦门 |
30 |
70 |
5 |
21 |
3 |
漳州 |
110 |
260 |
6 |
25 |
4 |
泉州 |
60 |
130 |
11 |
30 |
5 |
三明 |
160 |
400 |
6 |
24 |
6 |
莆田 |
120 |
300 |
6 |
26 |
7 |
南平 |
140 |
340 |
6 |
24 |
8 |
龙岩 |
110 |
270 |
6 |
26 |
9 |
宁德 |
280 |
700 |
6 |
26 |
10 |
平潭 |
10 |
30 |
2 |
6 |
合计 |
1420 |
3500 |
65 |
240 |
备注:1.健身步道指的是登山步道、步行道、自行车骑行道、步行骑行综合道等。
2.游泳场地指的是游泳池、游泳馆、跳水池、跳水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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