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体育局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告知书》的通知
时间:2016-09-02 17:07

  福建省体育局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告知书

  闽体〔2016〕435号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4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2015]40号)精神,2016年8月16日福建省全面启动了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此次专项调查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开展的全国性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旨在摸清体育产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体育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从而系统了解新兴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投资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为科学制定中长期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贵单位作为本省体育产业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请按所在地统计机构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并按要求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TYCY01)等相关调查表。本次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数据为2015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你单位所填报的资料,只供各级统计部门使用,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填报。

  对贵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福建省体育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