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体育局草拟《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管理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办成“民心工程”,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省体育局在去年10月开展对2017 年和2018 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回头看”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各地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中存在权责不清、产权不明、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开放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起草了《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二、起草过程
《指引》由我局群众体育处负责草拟,起草过程中,注重与国家出台的政策进行衔接,并结合福建实际情况,学习借鉴了上海、广东等省市的经验做法,征求了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和机关各处室意见,在充分吸收各地提出的合理建议后,对《指引》作了修改完善。
5月8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议题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保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从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发挥制度优势,因地制宜破解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需矛盾,打通政策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省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随即组织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进行研究、讨论,对《指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再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5月13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指引》分为六个部分,共二十二条,旨在为市县体育部门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方面提供参考,切实把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好用好,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引》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含的项目类型。二是“管理单位和职责”部分,明确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主体,各级体育部门和受建单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开放和运营”部分,明确了开放要求、运营方式、运营单位的义务和项目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原则。四是“维护及资金保障”部分,明确了通过“三方协议”落实器材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维护资金的来源。五是“台账管理与信息服务”部分,明确了市县体育部门要建立动态数据库,加强跟踪管理。同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设施目录、开放时段等信息,为方便群众健身提供服务。六是“附则”部分,明确了参照适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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