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解读
时间:2016-04-29 09:57

 

    一、《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对体育工作寄予厚望,指出“全面小康的指标必然包含全民健康和体育发展方面,体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体育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为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根本遵循。

  “十二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福建体育的竞争力、亲和力、影响力、融合力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受到国际奥委会、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主要表现在: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全省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0.1%,全民健身运动会连续三年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竞技体育成绩突出,我省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大赛,共获得世界冠军42个,亚洲冠军43个,全国冠军160个。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我省运动员共获得32枚金牌、30枚银牌和32枚铜牌,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均位居全国第二,国际奥委会授予省体育局“体育与创新”奖杯。

  ——青少年体育稳步推进,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场所”建设,累计投入7.63亿元建成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中心和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较好地改善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基础设施。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突破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近千亿元,增加值较2010年增长88%,从业人员达到 70 多万人。全省体育彩票“十二五”期间累计销售301.53亿元,同比增长翻番,再创历史新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育事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中央关于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批复,为推进福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省委提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以及省政府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相继颁布实施,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为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各项体育发展与改革任务,更好地发挥体育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的独特作用,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整体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经过筹备调研、评估征集、文本起草和征求意见,省体育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分管省领导非常重视,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终定稿。

  二、未来五年体育事业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围绕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7万人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6人以上。

  ——我省运动员参加2016年巴西里约第三十一届夏季奥运会等国际比赛成绩力争继续保持上届水平。参加2017年天津第十三届全运会、2019年山西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国内综合性运动会赛会成绩继续保持全国前列。2018年宁德省运会实现办赛和参赛双丰收。

  ——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保持10所左右,省级重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达到4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220所。

  ——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

  ——体育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省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3%,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

  三、未来五年体育发展主要任务

  《规划》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衔接,确定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以及列入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

  一是推进四个领域改革。推进体育部门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工作。推进职业体育改革,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探索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方向。推进足球事业发展改革,制定实施我省足球改革发展规划,重点在足球场地建设、人才培养、办赛模式上有所突破。推进体育场馆运营改革,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提升场馆运营效能。

  二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基本建成市、县、乡、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对原有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将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利用福建森林覆盖率高、山海具备、空气优良的地域优势,大力发展生态项目和海洋项目。统筹推进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均衡发展。

  三是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竞技体育发展环境,逐步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考核,落实竞赛项目和训练基地的绩效考核制度。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巴西里约夏季奥运会、2017年天津全运会、2018年印尼亚运会、2019年山西青运会、2020年日本东京夏季奥运会以及其他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任务。全面启动振兴“三大球”的系统工程。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机制,力争我省适龄优秀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率达到98%以上。

  四是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发展,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活动每天不少于1小时。推动各运动项目在学校中开展,科学规划全年青少年体育赛事,每年联合发布全省青少年赛事计划。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级体校建设。

  五是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福建特色和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建立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进一步提升体育用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龙头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培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品牌。积极申办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单项特色体育赛事,培育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积极促进体育与旅游、健康、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电子商务、传媒、会展、培训、动漫、电子竞技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六是完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体育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基层体育部门执法力量。加大体育科研工作力度,开展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进一步完善科医训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保障体系,支持现代科技成果向体育产业领域的转移与应用。加快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补充的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机遇,创新与沿线国家在体育领域的合作机制。借助“海峡论坛”的影响力,大力开展闽台体育交流的赛事和活动。

  七是列入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

  列入我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共计51个,投资估算约181亿元。其中省本级重点建设项目5个:漳州国家女排训练基地二期、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二期、平潭海峡两岸青少年体育交流基地一期、贵安国家游泳训练基地二期、南安激流回旋训练基地,投资估算约14.14亿元;各设区市储备项目46个(1亿元以上项目),投资估算约166.78亿元。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发展体育事业、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体育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统筹推动体育发展。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探索体育产业统计的长效机制和重点业态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省级体育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落实体育领域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努力做好体育服务论证和体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宣传工作,融合媒体资源,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体育事业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投资发展体育事业。

  四要狠抓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体育行业重点领域的正风肃纪,强化监督和问责力度,建立惩防结合的源头治理体系,为体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要加强监督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发展指标进行逐年逐项分解,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促检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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