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体育局 时间:2023-08-07 17:2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和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9日,市委巡察七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7日,市委巡察七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升站位,强化担当。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措施,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3月27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之后组织召开5次局党组专题会议和1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重点整改工作,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先后组织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有效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梳理研究,逐项细化任务,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七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并在党内印发通报。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卫国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绍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文耕、局二级调研员王亚珍、四级调研员陈淑清、四级调研员张金东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主动靠前指导,抓好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具体整改、具体落实。4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领责担责,深入剖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三)问题导向,提高成效。在制定整改方案过程中,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周汇报、旬调度、半月督导”制度,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存在问题逐条剖析、协调解决。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建章立制,局机关修订或新出台10份制度类文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局党组、机关党委对抓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印发2023年度《三明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安排的实施意见》,将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印发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15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研讨4次。二是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在福建》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交流,每人撰写心得体会2份。三是推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载体,制定《关于建立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成立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精选学习内容、完善学习管理、丰富学习形式等开展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配餐”的学习模式,每天在微信群里“配送”精选学习内容,每周安排一人工作日时朗读《学习强国》每日金句,推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四是责令组织安排学习的党办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大球’要搞上去,这是一个体育强国的标志”重要嘱托上,没有从抓基础、强弱项上,解决“三大球”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体教融合,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坚持以校园足球为引领,鼓励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举办中小学生足球比赛,今年共有10个县(市、区)开展中小学生足球比赛,市体育局于7月份举办市中学生足球联赛。二是2023年组织市少体校教练员到泰宁、宁化、尤溪、清流、将乐等县选材指导,向省体校输送4名篮球运动员,于6月9日举办了2023年三明市中学生篮球联赛比赛设初中组、高中组2个组别,吸引了18所学校293名运动员参赛,8月举办三明市第八届市运会篮球(乙组)比赛,10月举办三明市第八届市运会篮球(甲组)比赛。三是为加强我市排球项目竞技体育水平,市体育局与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了排球项目《2023—2026年训练周期“市队县办”协议书》,双方明确职责,提高训练成效。2023年共组织排球教练员到5所中小学校开展排球项目进校园活动,普及排球知识,开展基础训练技术指导。

  2.推动三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还有差距。

  (1)一是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搞选择性落实,甚至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体育局相关规划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照我市未制定的5份规划进行分解,2023年5月15日,相关科室分别按要求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委“三提三效”行动工作,2022年10月12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体党组〔2022〕11号),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俯下身子抓体育、一心一意谋发展,把质量效益的要求贯穿三明体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关于干事创业激情不高,局党组缺乏攻坚克难的韧劲问题。

  ①群众体育方面。中心城市龙头和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市区范围内未培育出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缺乏影响力。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推进乏力,社会指导员主动进社区(村)服务少,考评管理举措长期未落实,管理“真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品牌赛事升级,扩大影响力。2023年5月3日,在三明市三元区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功举办了2023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三钢闽光杯”三明市第五届郊野(万寿岩)马拉松赛,本次马拉松活动共吸引来自三明各地的800名马拉松爱好者参与,同时组织了478名志愿者参与赛道护航。同时积极筹办风起群山2023中国·三明全国体育舞蹈精英公开赛暨三明市第九届体育舞蹈锦标赛,积极争取省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落地三明,承办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联赛,省级总决赛由宁化县承办(7月),承办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促进健康技能大赛(9月);推进“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全民健身办〔2023〕1号)精神,制定《2023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三明市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拟举办252场比赛活动,其中市本级举办35场,截至6月,全市共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133场,参与人数3.38万余人次,其中市本级举办11场比赛活动,2389人次参加。二是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转发《福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逐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印发《三明市体育局关于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的通知》,在社区(村)、公共体育场馆等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目前已建立服务站(点)完成59个,方便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活动。同时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60周年和“五一”期间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共有1680人参与13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

  ②竞技体育方面。市体育局在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上,主动担当不足,对如何实现“强项做强”“弱项升位”缺乏办法。训练项目设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谋划好新周期人才培养工作。2023年6月5日,由市政府办制定印发《三明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方案》,我市争取组队参加第十八届省运会全部大项80%以上小项的比赛,力争参赛人数达到800人的规模,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较上届有较大提升。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补充竞技体育项目,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的整体实力,开展2023—2026年“市队县办”工作,与6个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签订2023—2026年训练周期“市队县办”协议书,共开展武术套路、飞碟、射箭拳击等11个项目训练。同时,引进一名省队退休高水平田径教练员,提升田径项目教练员执教水平。二是狠抓选材输送工作。组织市少体校教练员下沉各县(市、区)指导基层体校、学校开展选材工作,2023年上半年向省体校输送了40名运动员,向省体工队输送了22名运动员。三是完善奖励机制。2023年2月22日,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修订了《三明市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办法》,已下发各县(市、区)政府和体育部门,要求各县(市、区)相对应制定奖励办法,省运会奖励标准不低于市级奖励标准,进一步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备战参赛的积极性。

  ③体育产业方面。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概念多、实效少,拉动经济效益增长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见实效。2021年我市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较2020年同比增长13.7%,2022年我市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较2021年同比增长16.8%,占居民人均消费7%,呈逐年上涨趋势;凝练模式创新、产品创新两大典型案例,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二是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运动森林康养示范基地评选、“体医融合”试点医院建设等融合工作,我市以《以“体育+”五大工程推进三明革命老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题在全国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成功举办国家级体育产业论坛(线上)活动;参加中国投洽会我市参展的“山水陆空 运动绿都”展位获得绿色节能奖银奖;电子地图工作获《中国体育报》报道。三是多措并举提振体育消费市场。发放体育消费券促消费。投入资金开展“你运动 我补贴”——2023年三明市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举办消费季暨沪明体育美好生活节促消费,活动从5月起持续至年底,围绕体育夜市展销、体育直播等内容,共计划举办20余场主题活动;策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促消费,已与中国国际旅行社对接,上线了3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办好品牌赛事促消费,已成功举办建宁花海跑、将乐皮划艇马拉松公开赛、宁化“红色联盟”篮球赛、将乐100山径赛。成功争取我市泰宁环大金湖马拉松、宁化红色马拉松列入厦门马拉松联赛,推进赛事提档升级。四是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落地,2020至今,全市共有21个体育产业项目签约。由于疫情原因未开展的6个赛事,已于今年全面启动。“舞动两岸”拉丁舞&摩登舞全国联赛已于4月举办,“风展红旗如画”红色自行车赛(宁化站)已于5月举办,“中国绿都·最氧三明”郊野马拉松大赛已于5月举办,莘口龙舟邀请赛已于6月举办,全国体育舞蹈精英对抗赛已于7月举办;为进一步推进沪明合作工作,穿越城市世界巡回赛改为举办沪明体育美好生活节相关活动,并于7月在市区举办。

  3)改革创新劲头不足。

  ①关于一些工作不推不动,停留表面,通过试点建设、创新机制,破解体育事业发展瓶颈的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一医院、徐碧街道社区医院、国网供电三明分公司等单位共同推进,研究制定“总医院模式”“单位工会模式”“社区医院模式”等高尿酸血症干预模式,通过与有关医院、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合作,按照方案分类别招募慢病运动干预志愿者;与体育培训机构共同研究“体育培训班模式”,运动干预青少年近视眼,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二是统筹疫情防控与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相结合,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进度,争取按照计划完成,2023年1月完成运动干预实验,3月完成试点工作实验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整理。三是与省局沟通,依据整体进度安排,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的时间予以顺延到4月份。4月21日完成专家评估审核,评审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及初步成效予以认可。

  ②关于在推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改革发展中,主动担当意识不足,缺乏紧迫感,至2022年10月,只制定方案,实际工作基本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市教育局沟通对接,于5月16日制定印发了《三明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建立三明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教体〔2023〕91号),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加强对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深化体教融合。二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全面掌握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情况,推动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登记等工作。2023年2月21日下发《三明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明体〔2023〕6号),3月31日市体育局召开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培训会议,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三明市体育局关于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明体〔2023〕19号),进一步深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明确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为,提高审批准入的可操作性。三是持续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2023年已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武术套路、乒乓球、羽毛球、啦啦操、篮球、动手制作、科艺创意等7个大项的比赛,共1500名青少年学生参加比赛。通过联赛,激发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不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③关于大型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率不高缺乏市场化经营理念,场馆展销、赛事、表演娱乐、培训等经济业态基本未开发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三明市体育活动中心场馆经济业态开发运营措施》,挖掘体育场馆的无形资产,利用自身的场馆资源积极开发赛事、培训等经济业态,促进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3.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①关于党组班子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沟通协调,恳请研究配齐市体育局党组班子,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②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得不牢,存在明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枪弹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有关枪弹库(室)管理规定及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对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完善制定人员出入枪弹库审批制度,规范登记出入枪弹库的时间,定时对枪弹库进行除湿管理,建立完善枪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审批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关于2018年、2019年省体育局通报市少体校枪弹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少体校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9年7月8日将整改情况汇报省体育局,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局党组于2023年4月10日专题研究体育系统枪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上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体育系统枪弹安全管理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要求市少体校严格按照枪弹库管理规定使用枪弹,做好枪弹库管理,严肃认真对待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省体育局、市体育局的例行检查,确保枪弹使用安全。

  2)对下属单位和体育社会组织监管不力。

  ①关于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仍未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主动,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下属单位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4个下属单位分别于2023年6月初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二是制定《三明市体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下属单位研究大额物资采购、临聘人员用工及工资待遇、场馆招租、合同执行等事项均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加强监管。同时,市少体校已于2023年4月1日建立《三明市少体校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三明市少体校支委会议事制度》《三明市少体校班子成员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2023年2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执行能力,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制度认真执行。四是局处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联系市少体校及负有审核把关职责的处级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7日两次前往市少体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研究市少体校相关项目未按合同执行的人员问责等问题,加强压力传导,推进责任落实。五是经调查核实,目前5个项目均已竣工投入使用,已过工程质保期,且未发现相关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不再收取履约担保金。对市少体校相关项目未按合同执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责令分管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②关于拨补市体育社团赛事经费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民政局社团办对协会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登记财产清算审计制度。2023年上半年已完成对市羽毛球协会、航模协会、足球协会、篮球协会等4家协会财务审计。加强对市本级体育协会财务的监督管理,委托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对自行车协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配合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市飞镖协会、跆拳道协会进行财务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是责令自行车协会法人作出书面检查。

  3)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①关于制度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风险防控落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制定《三明市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5月4日,联合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体育局机关、市少体校、市飞镖协会、市跆拳道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公车管理、考勤、工会、用餐记录台账等方面进行检查。

  ②关于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5月9日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高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同时完善局政府采购制度,调整充实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局政府采购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采购项目科室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中开展自我批评。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及时制定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时按照要求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份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三是4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报告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提任或者职级晋升考察材料中,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没有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对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中重新提交,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同时将问题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予以整改。

  (3)关于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明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制度》《三明市体育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等,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未经领导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加强对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0日已按要求修订完善《三明市体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请销假和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制度管理,保管好考勤记录台账,局领导带头按规定签到签退,落实好考勤制度,并将问题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予以整改。二是对办公室保管考勤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有的重点工作行动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市教育局沟通对接,5月16日制定印发了《三明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建立三明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教体〔2023〕91号),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加强对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深化体教融合。同时,要求各业务科室部门要敢于担当,围绕重点工作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工作中,市体育局积极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目前在全省已审批的23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我市占15家。5月份举办的重点品牌赛事“风展红旗如画”红色自行车赛(宁化站)的组织工作得到省体育局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3)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5月17日,制定了《三明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体育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体〔2023〕23号),要求必须形成调研报告。要求撰写调研报告不规范的领导重新撰写提交调研报告,相关处级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关于落实精简文件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精简文件要求。汇总梳理精简文件的部署要求,于2023年5月7日印发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阅执行,将精简文件精神和责任传达传导到每一位政策决策者和文件起草者,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份文件形成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同时,办公室要把好入口关、数量关,确保行文理由充分、确有必要,2023年1月至6月,向各县(市、区)发文21份,把数量减下来。

  2.担当作为意识有待增强,推进体育服务民生方面仍有不足。

  (1)关于重点工程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三元区、明溪县、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相关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每月一报的形式,及时跟踪、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要求于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前,三元区、明溪县、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均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项目室内外装修。

  (2)关于服务群众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2日,制定印发了《2023年三明市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市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康指导站作用,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同时,发挥体质监测在全民健身中作用,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力度,扩大覆盖面,按照10%比例适度增加测试指标人数。二是推进三明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平台运营。6月15日,三明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平台已和“e三明”对接,现已启用。

  (3)关于赛事成绩奖励金发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已于2023年3月23日将2021年度重大体育比赛应发运动员、教练员奖励金发放到位。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坚决。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问题。(2)超标准报支费用。(3)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认真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报支费用、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进行追缴,于2022年10月27日巡察结束前,已全部追缴清退到位。二是4月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福建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

  4.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

  (1)关于项目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2018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指导意见》,对2019年申报的三明市零度健身有限公司申报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零度健身公司填报的自有资金符合补助标准;尤之篮推广中心投资总额未达标准,已于5月30日追回补助资金。二我市沙县区马岩运动康养基地曾获省林业局资金补助,省体育局也给予其体育产业资金补助。天芳悦潭运动康养基地项目也是获得省林业局资金补助,我局参照省体育局的做法,对2021年申报的清流县天芳悦潭运动康养基地项目予以补助,且项目符合补助标准,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三责令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负责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场馆店面招租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方面。关于原市体育场馆管理站未严格执行合同及相关文件条款,造成商铺租金损失的问题,已作为线索移交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需调查结果反馈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市体育活动中心方面。对其中损失的租金进行追缴,2023年5月19日已追缴到位市体育活动中心严格按照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运营中心招租工作流程规范出租商业用房,及时招租、及时签订《租赁合同》,进一步加强商业用房管理。责令市体育活动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市少体校方面。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已于2023年4月6日追回租金,并统一上缴财政专户。责令市少体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项目招标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白条入账问题,已于2023年2月1日起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所购食材的正式发票。二是对食堂采购立即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已于2023年3月1日通过随机抽取招标单位,由三明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对外招投标,作出食材采购明细及要求,并于2023年4月23日将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形式报局党组研究决定。2023年6月1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预公告。三是2023年4月6日,市少体校采购领导小组在校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5月8日,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到市少体校组织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并提出具体意见及要求,切实提高业务知识,确保今后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关于项目招标不落实问题已作为线索移交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待调查结果反馈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4)关于挤占体育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不使行政经费挤占体育专项经费。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挤占体育专项经费进行认真梳理,并调账处理,归还原渠道。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2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不挤占体育专项经费。三是经与财政部门沟通,今后市少体校食堂学生伙食经费如有结余,由市少体校向财政部门报告申请改变资金用途后予以调拨。四是对少体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食堂修缮费用从学生伙食补助经费列支的市少体校分管副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市少体校党支部及其他支部做好按期换届工作,并加强工作指导。二是对反馈指出的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经排查,系市体育局机关党委和市少体校党支部经办人员未按要求严格把关,现已由机关党委重新研究确认,进一步理顺发展党员程序,要求党务干部严把程序关,确保程序、材料规范、齐全。三是于4月3日组织发展党员规范培训,召集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有关知识,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四是责令机关党委党务干部和原市少体校党务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①关于制度建设滞后,管理水平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5月30日建立完善《三明市体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凡涉及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的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相关问题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予以整改,切实提高局党组决策管理水平。

  ②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校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少体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已于2023年4月1日制定《党支部会议议事制度》《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制度。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原则。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切实推动制度落实落地。三是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反思和剖析,同时加强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掌握有关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根据要求把好材料质量关,认真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议方案等材料,联系工作实际对照修改完善,确保真实、准确和深刻。二是对材料开展“回头看”工作。经自查,主要是经办人员在参考借鉴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工作方案时不认真,未将部分不符合单位实际内容进行删除,现已重新修改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同时组织人员对会议通知、方案计划、报送材料等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规范行文要求。三是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予以整改,并责令对材料把关不严的负责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党建品牌活动创建空心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推动“金牌路上党旗红”党建品牌的具体化、形象化。2023年5月30日,邀请奥运冠军邓薇到市少体校开展“牢记嘱托跟党走,担当使命勇争先”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并进行反兴奋剂宣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对专题宣讲报告会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三明籍体育名人优势,提炼“三明金牌精神”。二是发挥“金牌路上党旗红”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发挥党员教练特别是金牌教练的优势,通过金牌教练与年轻教练“一对一”帮扶,促进市少体校青年教练执教能力的较快提升,使年轻教练培养出更多的优秀运动员,努力在第十八届省运会上争创佳绩。

  2.选人用人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对党组局务会议,特别是研究人事议题的参加人员、会议记录等规范进行修订完善。

  (2)关于轮岗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由市体育局研究批复成立党总支,报市委编办申请增加党总支书记正科级领导职数,解决轮岗问题。6月8日局党组研究同意市少体校成立党总支,于6月21日完成党总支选举工作,选举市少体校党总支书记,同时,我局申请增加市少体校正科级职数的报告已报送市委编办,需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重新选任市少体校校长。二是结合体育系统实际,办公室对科级干部任职年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进行摸底自查,建立台账,局党组定期研究干部轮岗交流问题,避免出现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问题。

  (3)关于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档案查阅和资料归档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干部档案资料,特别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档案资料,认真开展查漏补缺,按规定要求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档案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①关于管党治党不严,存在“好人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培训要求,非正式官方文件要求参加的培训、学习等活动,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参加。同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对确需安排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严格把关,确实提高工作实效。

  ②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按照上级要求于4月3日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有关记录,确保有效、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19次。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4月12日,制定下发了《市体育局机关纪委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从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市体育局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制度。完善机关纪委(扩大)例会工作制度,5月9日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机关纪委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明确机关纪委(扩大)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适时召开。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下发了《三明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分两个阶段开展对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第一阶段六月底前完成5家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第二阶段年底前完成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全覆盖。三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6月2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市少体校检查教练员在岗情况及文化课上课情况;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军给全体党员干部作《鉴案析规,筑牢防线》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节日廉政提醒,五一期间及时发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廉政短信;主动开展谈心交心,机关纪委书记与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交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青年干部进行理论学习集体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监督干部职工及时报告个人存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四是立行立改,2022年10月10日前市少体2018年以来未报备婚丧喜庆事宜的9名干部已补充填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对未如实报告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

  4.巡察反馈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关于与经济实体仍未脱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明体公司资产移交市财政,积极与市财政局及市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沟通,明确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责任。二是明体公司除管理市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委托的资产,没有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2)关于临聘人员过多且招录程序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整改认识。4月20日与市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对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初步沟通对接。4月26日,市体育局、人社局共同召开规范外聘人员工作会议暨规范用工培训会,会议对市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交流商讨,讨论如何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等问题。同时,开展了《规范用工管理 规避法律风险》的专题培训,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如何依法制订规章制度进行讲解。5月31日,会同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前往市少体校实地检查指导聘用人员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临时聘用行为。二是抓好整改落实。组织人员对现有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摸排汇总,并于2023年3月29日与6名临聘人员明确劳务关系并签订合同,精减了临聘人员1名,同时于5月25日为12名聘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进一步增强外聘人员的规范性建设。5月底,市体育局及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了《外聘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外聘工作人员招聘流程》,按照规范和要求及时签订劳务合同;市少体校根据工作实际,同时制定了《教练员聘用考核管理办法》《教师考核办法》《班主任考评奖励办法》《总务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驾驶员工作管理制度》《保安工作职责》《门卫工作职责》等系列制度,切实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有效管理。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聘用人员实际,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聘用人员相关工作,推动在用人机制上、队伍建设上更加系统化、程序化,明确要求局机关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直属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要将岗位设置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后,经各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具体方案,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相关档案材料报办公室备案。

  (3)关于市少体校食堂用餐管理仍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少体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完整的用餐登记制度,以2023年2月28日运动员人数作为3月份运动员用餐登记基数。二是从3月1日起开始对运动员用餐人数变化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每日用餐情况公开透明。三是每天将入学新生、集训、输送、外训、比赛、请假等有关数据变动及时反馈,根据人数变化进行每日用餐登记。四是根据运动员人数变化适时调整伙食标准。运动员人数超过财政核拨的人数时,根据比例降低伙食标准;运动员人数少于财政核拨人数时,根据比例提高伙食标准,确保运动员伙食补助费用全部用于运动员伙食上。五是责令市少体校未落实食堂用餐登记管理的分管副校长作出书面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七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调查1件,并视审查审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余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重点工程推进不力的整改事项。目前,三元区、明溪县、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均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项目室内外装修。

  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快推进三元区、明溪县、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每月一报的形式,及时跟踪、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二)关于项目招标不落实问题事项。对于白条入账问题,已于2023年2月1日起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所购食材的正式发票。同时,对食堂采购立即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招标。该问题已作为线索移交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下一步工作措施:待调查结果反馈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三)关于场馆店面招租存在漏洞问题事项。目前,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工作措施:待调查结果反馈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四)关于挤占体育专项经费问题事项。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不挤占体育专项经费。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不使行政经费挤占体育专项经费。

  下一步工作措施: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挤占体育专项经费进行认真梳理,并调账处理,归还原渠道。同时,今后市少体校食堂学生伙食经费如有结余,由市少体校向市财政局报告申请改变资金用途后予以调拨。

  拟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

  (五)关于轮岗制度未落实问题事项。积极与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由市体育局研究批复成立党总支,报市委编办申请增加党总支书记正科级领导职数,解决轮岗问题。6月8日局党组研究同意市少体校成立党总支,于6月21日完成党总支选举工作,选举市少体校党总支书记,同时,我局申请增加市少体校正科级职数的报告已报送市委编办。

  下一步工作措施:待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增加市少体校正科级职数后,重新选任市少体校校长。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3个月来,市体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市体育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效实践,在前期整改基础上,对准弱项短板、聚焦难点重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落地见效,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体育力量。

  (一)坚持慎终如始,扎实做好后续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担负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深化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结合文章,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边整改边抓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现象,确保整改质量过硬,问题全面根治。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深化“体育为民 助力高品质生活”“金牌路上党旗红”品牌,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强化成果运用,全力推动三明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使命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瞄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剖析根源,加大改革,创新机制,建立更加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对下属单位监管、内控机制执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体育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1739;通讯地址:三明市东新六路体育馆B区一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fujsmtyj@163.com。

 

 中共三明市体育局党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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