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体育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时间:2015-01-30 12:04
  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紧紧依靠群众,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评议的内容是对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实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成效等。

  第三条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绩效管理公众评议问卷和评议调查对象样本框、市体育局网站在线调查等形式向广大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获得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体育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要充分利用评议活动,促进体育政务公开的逐步完善,更好地为广大服务对象服务。

  第五条 我局评议活动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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