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宜进行健身锻炼?
来源:三明市体育局 时间:2019-12-19 17:40

要使运动处方有的放矢地制订和执行,运动前的健康检查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出现以下六种状况时,不宜进行健身运动:. 

1、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的患者,应暂停体育锻炼,积极配合治疗,待疾病痊愈后,再进行体育锻炼。 

2、各种心脏疾病的急性阶段,如急性心股梗塞患者,不宜参加体育锻炼。 

3、严重贫血患者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运动时,全身器官组织氧气需要量增大数倍。但贫血者血红蛋白减少,血淬运送氧气功能不足,致使全身各器官、组织缺氧,运动后疲劳恢复缓慢。 

4、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结核屡次咳血者,伤后仍有出血危险者,消化道出血后不久者,这些患者都不可进行体育锻炼,以避免出血的发生或发展。 

5、妊娠初期,受精卵与子宫膜结合不牢固,因此,妊娠初期女不宜参加体育锻炼。 

6、慢性疾病患者中,那些病情稳定,各系统和器官功能处于代偿阶段,能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者,可以进行体育锻炼。而那些病情严重,主要系统和器官功能失常者,如慢性肾炎患者肾功能受损时,不宜进行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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