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明市老体协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06 11:25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三明市老体协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老体协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02]63号),市老体协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国家体育工作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增强老年体质,实现老有所乐。

  ㈡组织老体协成员参加学习,把各级老体协办成与时俱进的学习型组织,既学政治理论,又学健身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㈢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和指导广大老年人开展康乐性质的体育活动,举办老年人体育竞赛和展示。

  ㈣重视对老年体育科学研究,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老年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㈤制定基层老年体协组织发展规划,不断扩大老年人体育人口,做好对基层老体协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㈥加强各级老体协班子建设,使老体协工作面向群众,服务基层。

  ㈦坚持财政为主、社会资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以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搞好老年体育设施建设,以适应老年人集体活动的需要。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老体协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单位,人员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4人,临时工2人。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三明市老体协2017年活动计划安排表

  时间

       

  地点

  主承办单位

  一月

  召开市区老年人体育健身先进晨晚练点、优秀辅导员表彰大会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健身指导总站承办

  二月

  举办“欢乐庆元宵”联欢活动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健身指导总站承办

  召开2016年度全市老体协工作会议

  三明

  市老体协

  三月

  全国柔力球奥博隆大篷车公益惠民万里行(三明站)活动暨全市柔力球辅导员培训

  三明

  市老体协

  四月

  到县(市、区)调研老年体育工作

  有关县(市、区)

  市老体协

  举办“康乐大讲堂”报告会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科研会承办

  五月

  举办中国柔力球公开赛(三明站)

  三明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指导中心主办

  市老体协承办

  六月

  举办全市第十一套健身球操交流展示活动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健身指导总站承办

  七月

  召开全市老体协半年工作会暨全面推广创建“康乐家园”座谈会

  沙县

  市老体协 沙县老体协承办

  八月

  举办全市第六套秧歌辅导员培训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健身指导总站承办

  九月

  举办庆“国庆”迎“重阳”演出活动

  三明

  市文广新局主办           市老体协承办

  十月

  举办市区“重阳”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展示活动

  三明

  市老体协

  慰问老年公寓演出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健身指导总站承办

  举办全市老年人女子气排球交流展示活动

  三明

  市老体协

  十一月

  举办“康乐大讲堂”报告会

  三明

  市老体协主办 市科研会承办

  举办全市首届老年人智力运动会

  三明

  市老体协

  十二月

  参加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待定

  市体育局、市老体协

  举办全市地掷球辅导员培训

  三明

  市老体协

  全年

  组队参加全省老年人柔力球、台球、健身秧歌、功气球、智力运动会交流展示及有关项目培训;各县(市、区)组织乡(镇)、村开展有氧行进健身操展示并录视频参加全省评选。

  各县(市、区)老体协 市老体协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 三明市老体协收入预算为83.69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77.68 万元、原纳入预算外管理资金1.5万元、其他收入2.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8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9 万元,公用支出 2.54万元,项目支出 51.5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7.68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科目74.9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文化体育事业方面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㈠因公出国经费

  本年无出国预算安排。

  ㈡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1.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活动等接待活动。与上年比支出无变化。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7万元,无公务购车费。与上年比持平。  附件:2017年三明市老体协部门预算表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市老体协收入预算为83.69万元,比2016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拨款减少及人员变化。部门支出预算为83.9万元,比2016年减少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拨款减少及人员变化。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老体协(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市老体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017年市老体协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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